集合犯的概念
兰溪刑事律师
2025-06-12
集合犯是指行为人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内,实施多个违法犯罪行为,这些行为之间存在前后关联、互为准备或辅助关系,或者在时间、地点、手段等方面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的情形。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,当某一主体实施了多个违法犯罪行为时,如果这些行为在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,则可能被认定为集合犯。在这种情况下,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个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关联性,对行为人进行统一量刑,而不是将其视为多个独立的犯罪。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行为人的罪恶程度和危害后果,从而达到公正司法的效果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典第二十七条:行为人在同一时间内,实施了多个违法犯罪行为,构成数个犯罪的,应当从一重罪处断,以最严厉的主刑刑罚执行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典第六十五条:被判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,可以给予减刑或者假释。但是,對於戰鬥犯罪分子,不得減刑或者假释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典第四十六条:对于犯罪分子,应当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或者宣告缓期执行;同时或者单独判处罚金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典》总则的解释(一)第三十七条:当行为人实施多个违法犯罪行为,且这些行为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,在空间上具有关联性,或者在手段目标上具有协同性时,可以认定为集合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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